12月4日,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四联集团对被申请人四联微电子的破产清算申请。
民事裁定书显示,四联微电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股东包括四联集团(持股50%)、重庆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33%)、重庆天使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67%),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及其相关电子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工程及技术服务;展台、展柜的设计、制造、销售;环境技术咨询及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物联网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室内装饰设计咨询;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设计及服务、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的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产品研发、制造、技术服务;照明灯具、LED灯具及屏幕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该公司现已停止经营。 四联微电子公司举示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23年10月,该公司资产总计为778532.24元,负债合计为35472426.2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693894.03元。